上海质监局空气净化剂抽检报告

摘要:在2017年初,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针对市场40个主流空气净化剂产品的抽检中,上海杉盛的空气净化纳米剂产品,全部四项检测指标中,获得两项第一、一项第三的好成绩,通过国家权威部门的抽检检测,再次证明上海杉盛空气净化纳米剂产品的高效、持久的品质。也正是我们以技术创造洁净空气的梦想和持续努力,使我们成为近百家世界500强的供应商。

上海质监局空气净化剂抽检报告

2017年初,为了掌握空气净化剂产品的质量状况,给消费者提供更加科学、公正的产品质量信息,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,在本市采集部分空气净化剂产品,采用统一的标准方法对产品进行了检测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
本次质量检测共采集40批次市场主流空气净化剂样品。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,按照JC/T 1074-2008《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净化性能》中规定的方法,测试甲醛净化性能及净化效果持久性,测试甲苯净化性能及净化效果持久性。

消费建议
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空气净化剂产品时,应注意:
1. 对污染源判断及产品选择、施工的技术性要求较高,消费者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,根据需要选择适用的产品。
2. 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、无说明书、无合格证的产品。
3. 认真阅读产品包装、说明书,了解产品使用条件、适用范围、是否会产生二次产物等信息。
4. 建议重点关注净化持久性,选择净化效果持久性较好的空气净化剂产品。
5. 当产品中的有效成分被反应或转化后,净化效率就可能明显下降,受污染物持续释放的影响,治理合格的室内空气可能出现再次超标的情况。
6.空气净化剂具有一定氧化性,使用时应注意对金属、皮革、绘画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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